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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官渡区2023年第二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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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关于征集官渡区2023年

第二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社会组织: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21号)及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工作进展,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官渡区2023年第二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5日。

二、支持金额和时间要求

(一)项目支持金额

本次申报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10万元

(二)项目服务周期

2023年9-20247

(三)项目设计要求

1.项目内容。突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主旨,能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专业能力,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让社会力量成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重要力量,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实实在在提升未成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主要包括不限于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困境儿童帮扶、个案服务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相关项目。

2.创新性。项目方案的内容、实施理念、运作模式、组织形式、参与方式等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意义。

3.可实施性。能合理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具有清晰的项目方案及可衡量的目标,具有较强实践经验、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人员配置的执行团队,有合理的项目成本预算。

4.可持续性。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项目结束后,其运行机制、人才团队、保障体系、实施效果等具有持久性,形成一批行之有效、能推广、可复制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

5.专业性。项目执行团队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态度、专业能力及技能。

、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资质要求

本次项目以街道未保站或社会组织实施申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需按相关规定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

2.具有专业团队,有较好的项目执行能力;

3.具有完整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及服务经验;

5.申报单位需开展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6.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能为所申报项目提供其他配套资金支持,且能整合相关资源匹配到项目实施中的单位。

2.项目原则上支持成熟型、有稳定运营团队的单位实施申报。

3.申报方需严格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4.本项目每家单位不可重复申报。

四、项目不予支持内容

1.凡通过虚假资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停拨余款并追回已拨项目款项,列入“官渡区政府采购服务社会组织黑名单”,当年年检做不合格处理,已获得社会组织等级的作降级处理,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官渡区主办的同类活动,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2.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3.不支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和活动。

4.不支持个人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开展项目。

5.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方挪用或非法侵占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作停项处理,并追缴相关项目经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6.项目不支持转让,获选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督导过程中一旦发现项目申请团队和实施团队不一致的,主办方将作停项处理并追缴已拨付资金。

7.申请法人单位或项目实施法人单位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须退出项目申报。

、申报方式

在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行申报,平台网址:http://gpr.gd12371.cn/index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文豪

联系电话:0871-67196365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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