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重要通知
-
简报信息
-
政策法规
-
红黑榜
-
专家库
-
社会组织库
-
社会工作人才库








关于开展官渡区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
试点工作统筹宣传推广项目征集的公告
为确保官渡区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试点工作期间统筹宣传推广项目,具体项目要求如下:
一、基础信息
1.项目名称:官渡区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统筹宣传推广项目。
2.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3.项目支持资金:本次申报项目最高支持金额10万元。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时间: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
(二)项目设计要求
1.目标明确。申报人负责项目从启动到验收阶段的年度宣传推广计划、媒体统筹、新闻采写及相关物料设计、制作等进行全过程的运营管理。
2.具有创新性。申报方案的内容、实施理念、运作模式、组织形式、参与方式等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意义。
3.可实施性。申报人需拥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人员配置等能力,且具有较强实践经验的执行团队;具有清晰的项目实施计划及可衡量的成效指标;有合理的项目成本预算及成本效益。
4.可持续性。注重增强项目服务的可持续能力,在项目运作中可形成较好的持续宣传推广作用。
5.专业性。项目执行团队应具备开展项目活动所必需的专业态度、专业能力及技能。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质要求
此次项目申报仅面向社会组织征集。申报的机构应具备以下申报资格:
1.已登记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
2.具有专业团队,有较好的项目执行能力;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4.项目工作人员中至少2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5.项目负责人在媒体统筹、新闻采写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发表作品;
6.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原则上支持财务制度完备、有稳定运营团队、有较好项目实施成效的机构实施申报。
2.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3.本项目每家机构不可重复申报。
4.不接受联合申报。
5.对于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处理。
四、项目不予支持内容
1.凡通过虚假资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停拨余款并追回已拨项目款项,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官渡区主办的同类活动,处理结果将进行公示。
2.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3.不支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和活动。
4.不支持个人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开展项目。
5.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方挪用或非法侵占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作停项处理,并追缴相关项目经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6.项目不支持转让,获选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督导过程中一旦发现项目申请团队和实施团队不一致的,主办方将作停项处理并追缴已拨付资金。
7.申请机构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须退出项目申报。
五、项目经费拨付及管理
1.项目经费拨付。项目经费按项目评审核定的预算金额拨付。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立项后主办方先向项目实施机构拨付60%的项目经费,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再由主办方向项目实施机构拨付剩余40%的项目经费。
2.项目经费管理。项目承接机构收取项目服务经费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及本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实施项目经费支出接受主办方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机构在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平台上完成注册,按照指引进行申报,过期提交视为无效申报。平台网址:http://gpr.gd12371.cn/index
七、项目流程
待机构资质及项目初筛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双琼
联系电话:0871-67173031;1848724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