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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
关于官渡区2023年“一核多维 共建共享”街道社工站运行项目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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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关于官渡区2023年“一核多维 共建共享”街道社工站运行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社会组织:

为推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街道社工站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36号)、《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民通〔20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现启动官渡区2023年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项目周期

(一)街道社工站项目

按照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方案要求,街道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主要开展社会救助服务、为老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社区治理服务、社会事务服务、引领志愿服务等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2023年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重点为平台搭建及运营、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街道项目管理工作(如梳理本街道所有的项目、督导项目及发布微创投项目等)、组织培训(如考前培训及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等)、社区社工室建设、资源链接、专业社会工作(针对辖区内重点人群开展小组及个案工作等)。各街道社工站至少确定2-3个重点服务领域,开展具体实践工作。鼓励各社工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形成街道社工站运营项目方案。根据项目的可持续性、可操作性及创新性分为以下3类:

特色服务类(A类):该类项目每个立项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5万元(含)以内,共支持3个项目。

提升服务类(B类):该类项目每个立项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2.5万元(含)以内,共支持2个项目。

基础服务类(C类):该类项目每个立项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含)以内,共支持3个项目。

(二)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为一年,具体项目周期以签约时间为准。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由所在街道会同社工机构联合申报,街道、社会组织和社区必须开展前期调研,根据居民需求设计方案,注重项目可持续性及操作性,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申报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申报资格:

1.已登记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机构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

2.具有专业团队,有较好的项目执行能力;

3.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包括财务、人力资源、资产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

4.机构在社区服务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及服务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申报机构需深入实际开展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6.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相关条件。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序号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1

项目征集

2023年

6月

主办单位通过官渡区民政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项目征集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

2

项目初审

2023年

6月

主办方会同第三方承办机构汇总项目征集材料,对申请机构进行资质审查,组织项目初筛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实施初筛评分,按初筛评分。

3

入围名单公示及路演通知

2023年

6月

主办单位通过官渡区民政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入围名单公示信息及路演通知。

4

路演评审

2023年

6月

组织入围的相关申报方按要求参加路演评审,由主办方、督导承接方、社工专家、财务专家等组成项目评审组,对入围的项目进行公开、公平的专业评审评选。

5

社会公示

及立项

2023年

6月

评审结果将通过官渡区社会组织网、报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评审分数由高至低,确定立项项目。

6

项目优化

2023年

6月

根据项目初筛情况邀请相关专家,对初审入围项目的负责人进行个性化辅导,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

7

合同签订

 

2023年

7月

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选项目,并协助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二次优化;官渡区民政局、第三方与获选项目团队正式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需明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验收指标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项目不予支持内容

1.凡通过虚假资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停拨余款并追回已拨项目款项,相关组织计入“官渡区政府采购服务社会组织黑名单”,当年年度年检做不合格处理,已获得社会组织等级的作降级处理,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官渡区主办的同类活动,处理结果将进行公示。

2.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3.不支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和活动。

4.不支持个人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开展项目。

5.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方挪用或非法侵占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作停项处理,并追缴相关项目经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6.项目不支持转让,获选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未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督导过程中一旦发现项目申请团队和实施团队不一致的,主办方将作停项处理并追缴已拨付资金。

7.申请机构或项目实施机构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须退出项目申报。

五、申报方式

1.需提交申报材料

1)需求调研分析报告、项目申报书(附件);

2)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项目执行团队人员的简介、专业资质、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机构已参加等级评估的提供评估等级证明;

5)符合申报主体条件的其他证明。

2.报送方式

1)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7:00前,超过项目征集时间,将不再接收项目申报;

2)将以上申报材料整理成电子版(申报材料压缩包打包命名为“XX街道社工站+机构名称”,文件包内的文件请注明相对应的文件名称),由街道办初步筛选后通过官渡区无线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发送官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杨敏名下,待机构资质审核通过后,主办方会通知相关组织,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对于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视为无效申请处理。

 

附件1:需求调研分析报告

附件2:2023官渡区街道社工服务站运营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1:需求调研分析报告.doc

附件2:2023年官渡区街道社工站运行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江泓浩,联系电话:1878747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