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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官渡区2020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末期评估(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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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官渡区2020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末期评估资料参考清单.docx

关于开展官渡区2020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末期评估(第一批)的通知.docx

附件1:官渡区2020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末期第一批评估时间表.xls



关于开展官渡区2020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评估

(第一批)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为持续做好官渡区2022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有关工作,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研究,决定分两批对“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进行末期评估,拟于2022年8月开展第一批末期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第一批已提交项目成效的2022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相关社会组织由区民政局负责通知。

二、评估内容

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目标达成情况、资金支出情况、项目效果等四大模块。

三、评估时间及地点

1.评估时间:2022年8月4日至5日;

2.评估地点:官渡区社会治理创新创享中心三楼小路演厅、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参考《官渡区2020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末期评估资料参考清单》(附件2),于8月3日前,撰写完成项目末期自评报告和项目案例,准备好集中评审所需项目资料,并携带单位公章到集中评审现场。

(二)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制作汇报PPT或视频,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并将汇报材料(PPT或视频)电子版于2022年8月3日12:00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社区自办项目命名方式为“社区名称+项目名称”)为命名方式发送至pgzx201314@126.com邮箱。

(三)相关项目的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到评估现场,参与集中评审,客观反馈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利益相关方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四)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会前14日内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到昆的参会人员、工作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附件:1.官渡区2020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末期第一批评估时间表

2.官渡区2020年“红色先锋·服务群众”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末期评估资料参考清单

 

 

中共官渡区委组织部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