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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
关于征集服务“一老一小”,成就“朝夕美好”——官渡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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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服务“一老一小”,成就“朝夕美好”——官渡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行业标准: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pdf

附件2:行业标准:社会工作方法 小组工作.pdf

附件1:行业标准:社会工作方法 个案工作.pdf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关于征集服务“一老一小”,成就“朝夕美好”——官渡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官民通〔20218号)要求,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为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一老一小”中更好发挥专业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各街道征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810由街道统筹,各社区根据社区具体需求,与社会组织合作统一申报,项目需经街道同意方可申报。

支持金额

本次申报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10万元预计立1个督导评估项目,7个服务项目。

三、项目服务周期

一年(预计202410-202510月)

四、项目设计要求

(一)项目内容

1.督导评估项目主要包括路演评审方案、督导方案及评估方案具体内容,至少每两个月为每个服务提供一次线下督导,有效为项目承接社会组织提供督导,提高项目服务质量,保证项目效果;项目评估分为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项目结项后指导服务项目 形成优秀案例集并在主流媒体发布至少两篇宣传报道

2.服务项目聚焦社会工作服务基本对象的“一老一小”群体,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直接和间接服务角色,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工作方法,为高龄、独居、空巢、失独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救助服务、家庭辅导、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上门照护(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购、助乐、助学、助聊、助行、助急)等服务;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独抚儿童、校园欺凌受害儿童等特殊困难的儿童提供支持性、补充性服务,倡导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开展关系辅导、朋辈辅导、外展服务等服务。每个服务项目须完成1个个案管理或1个小组(不少于5节)、必须完成不少于2个个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中的资料性附录完善相关记录(详见附件)。

3.项目具体实施地可在官渡区内的各社区、小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有意愿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单位社区,不建议以整个行政社区为服务实施地。

(二)具有创新性。项目方案的内容、实施理念、运作模式、组织形式、参与方式等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意义

可实施性。充分与项目落地街道和社区加强沟通,需求调研报告能选取有效调研样本,并能做出有效合理的需求调研分析;能合理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具有清晰的项目方案及可衡量的目标,具有较强实践经验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人员配置的执行团队有合理的项目成本预算。

可持续性。注重增强项目的可持续能力,能撬动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力量资金、人员、物资,赋能服务对象,项目服务中可形成较为标准的可推广模式。

专业性。项目执行团队应具备开展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态度、专业能力及技能。

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资质要求

正式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拥有开户银行许可证的成熟型法人单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限定登记成立年限。已登记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参加年检,且近两年年检结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

2.具有专业团队,有较好的项目执行能力;

3.具有完整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法人单位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及服务经验;

5.申报法人单位需开展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6.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同等条件下,本次项目优先考虑能为所申报项目提供其他配套资金支持,且能整合相关资源匹配到项目实施中的法人单位

2.鼓励项目结合社区基金开展,充分发挥“五社联动”模式优势

3.申报方需严格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4.项目每家单位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项目不予支持内容

1.凡通过虚假资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停拨余款并追回已拨项目款项官渡区政府采购服务社会组织黑名单,当年年检做不合格处理,已获得社会组织等级的作降级处理,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官渡区主办的同类活动,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2.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3.不支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和活动。

4.不支持个人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开展项目。

5.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方挪用或非法侵占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作停项处理,并追缴相关项目经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6.项目不支持转让,获选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督导过程中一旦发现项目申请团队和实施团队不一致的,主办方将作停项处理并追缴已拨付资金。

7.申请法人单位或项目实施法人单位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须退出项目申报。

申报方式

由承接社会组织在官渡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行申报,平台网址:http://gpr.gd12371.cn/index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泓浩

联系电话:0871-6716063518787477589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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